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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人事事项 |
稿源: 发稿日期:2025-07-02 14:52 【字号:小 中 大】 |
![]() 任命杨立东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。 ![]() ![]() 免去崔笑飞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 免去刘宗强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 ![]() ![]() 任命马岚、马鹏云、王雪纯、牛凯萍、申维丽、戎有方、毕诗轶、刘广、刘红梅、刘畅、刘佳欣、刘澈、杨帆、杨茹、岳艳杰、赵瑞东、赵静、谢帆、蔡伟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审判员; 任命郑岩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; 任命陈玮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,免去其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庭长职务; 任命吴劲柏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民事审判第四庭(国际商事审判庭)庭长,免去其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中新生态城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职务; 任命田瑞刚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; 任命王征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中新生态城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; 任命马力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天津港中心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; 任命吴晗英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大港中心法庭副庭长; 免去黎增堂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; 免去李金一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中新生态城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职务; 免去曹真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天津港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; 免去王晨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北塘法庭副庭长职务; 免去耿亮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第四庭(国际商事审判庭)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 免去赵志富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 免去柳斌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杭州道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 免去李卓亭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中新生态城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 免去杨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塘沽中心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 免去殷云飞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)高新区中心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 免去张永权、吕东辉、杨羚、李夏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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